最近事

刚才躺床上把《神谕之夜》给读完了,读到最后10来页的时候,很困,就趴下睡了一小觉,结果做梦了,梦到了故事在最后10来页的演进。然后意识到自己不能在这样的时刻睡觉,就起床把最后那一点给读了。当然,梦到的结尾和奥斯特写的完全不一样。

昨天深夜,跟报社里的一同事在Q上聊天,聊到奥斯特这个人,同事说不喜欢他的小说,我倒是觉得蛮不错。后来聊到一半,我说我要出去下。回来后发现同事已经下线回家了。当时凌晨12点多吧,还在办公室。所以说,在报社工作,既然享受了工作时间的自由,那就要忍耐偶尔的上班到深夜。

我说,我要出去下,其实是给宋颖打电话去了。我和她最近培养起一个默契,每天晚上都要打电话。除非是特别情况,都很准点,12点开打。我们总是能聊很久,有时候不加节制,很容易就能聊到凌晨四五点,我倒是可以睡懒觉,她早上8点就要起床。长期这样下去,她很累,我也心疼。想了想,就定个规矩,每天打电话半小时,正负十分钟。结果这个规矩定下来后,效果不明显,超时是常有的事。比如会出现这样的情况:“几分钟了?”

“我看看。啊,36分钟了。”

“那快挂了吧。我再最后问你个问题。”

于是,等最后一个问题解决,我们就很自然的直奔一小时去了。

今天早上我躺在床上上Q,给璐璐发信息,我说,我们现在天天打电话。她说,情侣就是这样。我和老公那时候也这样。

她自从结婚后,就一直老公老公的。很讨厌。

我最后说,你把这些对话截图了,等我用电脑了,就发给我。我发给她看。她说,好的。

结果等我用电脑后,她就一直不在线了。所以现在我把它写在博客里。

韩寒方瑞脑消金兽舟子事情的一点看法

今天早上我发了条我说蛮喜欢 @不加V 的微博,于是 @雨冷书香 跟我讨论起了方瑞脑消金兽舟子跟韩寒的事情。事实上这事情刚发生不久,就不止一个人问我过什么态度,大概是觉得这样的事情,我都乐意去掺和一把吧。于是,刚才跟 @雨冷书香 聊畅快了,整理一下,发到微博上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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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寒方瑞脑消金兽舟子这事,我之前一直没说自己的看法,但微博上转发了几条支持他的微博,而韩寒那边的微博我一条也没转发。不过,不管韩寒有没有代笔,我觉得不重要。我现在也不想去看那种文本分析的文章了。方瑞脑消金兽舟子现在给我的感觉,就是为了证明他是对的,就一直,一直,一直这么做下去了。其实我挺希望他能停下来。

在这事情之前,其实我很喜欢方瑞脑消金兽舟子的,我觉得他之前很好啊。这事情之后,我也还满喜欢,但是他给我感觉,就是真的永远不认错,他永远是对的。这点让我不喜欢。

说到他打假打到公共人物中,尤其是后来李开复的那一次,让我觉得有点为了打而打了。因为李开复的事情,其实很简单,就是那本《世界因你不同》里面,夸大自己的学位身份了,其实是很小的事情。

我说的为了打而打,意思是,有些时候让我觉得太过了,没这必要。就好像你哪天被我抓到随地丢垃圾了。然后你可能觉得被我抓到了,怕丢脸,所以不想承认(这也是人之常情,至少我能理解),一开始可能就还反抗一下,或者干脆不理我。

但是,随地丢垃圾确实不对,不过这是小事情,没什么大不了的,我最多跟你说一声以后别乱丢的。这才是正常的。

但是,方瑞脑消金兽舟子就不行,如果你不承认,我就大肆宣传,到处发小传单,贴广告说你随地丢垃圾了。

这样的行为,过了。所以很多人都讨厌,但是,确实,就算行为过了,也不能就因此认定随地丢垃圾就是对的。这两件事情都不相干的。

我觉得我打了一个还算贴切的比方。

所以,李开复的时候,我那时候发了个微博说:开复老师,我们真没要求你成完人 ,世上本就无完人,我们要求的无非是如果真吹牛了, 即使你只是红着脸,低着头,扭着脚,扭捏的说一句:人家也有虚荣心的嘛 。这就足够了。

每个人都有虚荣心,你理解就好,对方不承认,就算了,不要因此非把人家搞臭不可。

瑞脑消金兽舟子给我一种如果你不承认,我就抓着你永远不放的感觉。

因为,我觉得李开复这种,跟学术上的教授论文抄袭,性质是不一样的。

李开复那种,放着就放着了,就满足他虚荣心好了。教授论文抄袭打假,我就很支持方瑞脑消金兽舟子,因为我觉得这就是对与错的二元论问题,对的就是对的,错的就是错的,不需要复杂化。所以我喜欢那样的方瑞脑消金兽舟子。

然后再说回到韩寒的事情,我之所以一直觉得自己聊不清楚(现在差不多聊清楚了),因为想的是,一方面我觉得韩寒的代笔跟李开复那种不是很一样,要更严肃点。另一方面我又觉得一个作家的作品代笔,又不同于教授的论文抄袭,不能用简单的对与错的二元论来判断。

因为一个电话,今晚变成了这段时间以来最美好的一个晚上。

题目是我在7天前写的一句微博。

那天晚上真真是那段时间来,最美好的一个晚上,不过惊喜不断的是,接下来,我又经历了数个更美好的夜晚。

事情正朝着连我自己都不敢想象的美好方向在发展,正如前天晚上在电话里说的:“如果事情真的发现了,那你赚了。”

恩,是呀,我赚大啦。哈哈。

不过呢,赚了也得回报呀,我会加倍关照对待。一直一直。一定一定。

我现在不能把事情说得太细致,但是一旦成了,我到时候必定给你们讲一个最美好的故事。

Way Back Into Love

我的歌声里

试试看贴两首歌。确实好听。

刚刚读了贝小戎《假装读过》的序,里面提到他是三联里面阅读量最大的一个人,并且,说到一个我相当认同的观点:“我一直觉得,一个人的阅读量决定了他的视界,阅读面越宽,思想越活跃,知识更新就越快。”

事实上就在几个月前,也就是我还没为了工作的事情烦恼的时候,我还坚持着读书的习惯。就在一两年前,我还坚持着更新博客的习惯。那时候的自己还算是个小小好少年。笑。

最近这段时间自己读了哪些书,掰着指头都能数出来,《这些人,那些事》;还有一本为了应对21世纪经济报道而读的《读懂财经新闻的第一本书》,当然,这是本烂书。没了。

我要把好习惯都养回去。

昨天晚上和金腾聊天,我说我找到了一份工作,自己很满意的工作。每天上班时间也少,一周去报社两三天的样子,而且还都是下午才过去。我以为他会说“恭喜你,太爽了”之类的话,结果他说的是:这可以学很多东西了。

他的意思是,既然空余时间很多,那自然要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。他是对的。于是我想,我要学英语。英语好了,应该什么做什么事情都容易一点。就算以后去美国,做个NBA记者也需要英语啊,哈哈。

他很同意我的看法,说了几句话,我给记下来了:1:英语非常非常重要;2:英语好的人其实没有那么多的;3:这个要好好学。

我打算实践之。

前两天在都市周报写完了第一篇稿子,写得很不好,一方面是我第一次写,太拘谨,放不开。另一方面的原因其实自己很明白:不仅仅是看的书少了,博客也写得少了。写博客其实是一个很好的练笔的平台。

最后说个观点:我一直都认为,文采这种东西,跟天赋关系不大。跟一个人的阅读量关系很大。阅读量上去了,文章自然写得好。或者还有种可能,跟一个人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关系很大,一个人表达含糊不清楚,很大原因是因为这个人对这件事情事实上并不是那么了解。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博士教授做完研究,写出论文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。

一年一度,年末总结

《爱情论》

去年过年的时候,12点钟声刚敲过,我给顾敏燕打了个电话,我说:新年的第一个电话,是打给你的。然后顾敏燕说:我新年接的第一个电话,就是你打的。

新年就是这样拉开序幕的。

过完年,我和她一起去了深圳,旅行。

她说她从未看过大海,想看一下。冬天看海只有两个选择,深圳与海南。去海南的机票价格太贵这个因素的考量,想来也是有的。于是就决定去深圳。只是说起来遗憾的是,没有顺便去一趟香港,因为等我们想到这件事情的时候,时间已经不允许我们去申请港澳通行证了。

不过没关系,一切都没关系,重点是我们在深圳玩了4天,看到了大海,顺道还去了趟广州,并且玩得很开心,这就够了。

她跟我讲,大海跟她之前想象中的不太一样,她原以为大海是很安静的,然后看着海浪一个个打过来。结果哪知道,海浪的声音这么吵,这么闹。但我们依然在沙滩边上待到了很晚很晚。凌晨的时候,她唱歌给我听,在沙滩上做沙雕。整片沙滩上,只有我和她。

旅行的这几天,我想了下,应该是这一年当中,我最开心的几天。

我和她后来分开了,原因是在一起感觉很累,曾经的无话不谈变成了在电话里刻意找话题才能勉强维系15分钟的通话时长。

但还是要说,她是我遇见过的,最美好的一个人,各方各面。

今年1月7号的时候,她被车撞了,骨折了,我是8号中午知道的消息,心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是:我就知道,好人不一定有好报。

8号那天是周日,我想着,若是今天不去看望她,那接下来的几天都要上班,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了。因为她住在她老家那边的一个小镇上,交通不是很方便,相隔杭州有差不多50公里的距离。

去之前咨询了一个总是说我“有情调,没情趣”的朋友,送什么礼物好。朋友建议我买束鲜花。匆匆赶到她住院的小镇,医院门口照例有很多卖鲜花的店,但是品相却很差。后来想了想,临时改变主意,买了个毛绒的大熊。

但愿她能喜欢。

但愿,她能早一点康复,然后,可以回家过年。

2011年的9月份,我和一个大我7岁的女人恋爱了。地下情,除了个别的几个人,谁也没有说。不过结局是,地下着地下着,就地下没了。

因为这个女人也是我这一年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,她让我明白了一些道理,所以想了想,还是把它写下来。

我有一次和朋友聊起来,我说,从这件事情上,我至少学到了三点:

1:再有钱的学生,跟工作的人谈恋爱,他都是穷光蛋。

2:我还hold不住比我大五六岁的女生,尽管她们真的很有魅力,但是我还需要再磨练两三年。

3:所谓的磨练,与其说是心理上的成熟,倒不如说是首先要自己有一个稳定的环境。

朋友问我第三点是什么意思,我解释说:倒不是说,自己现在心智不够,然后两三年后就够了。不是这样的。至少对我来说,心智这种东西不是阻碍。不够的是,目前的我令别人看不到希望。比如说我想和你在一起,可是我现在还在实习,我的职业人生可以说几乎还未开始。你根本看不到我的未来会是怎样的。这样的男生,女生是不会跟他在一起的。而两三年后,我应该能给对方展现一些关于未来的东西。这样的东西很关键。

似乎我的这段话打动了这位朋友,她说,要是我年轻9岁,我想我会去追像你这样的人的。

忘了说,这位朋友也比我大7岁。

笑。

《工作论》

去年的另外一件事情是工作。确切说是找工作。

暑假的时候为了争取以后留在上海壹周工作的机会,又在那边实习了一个暑假,最后的结果是没有留下来。但也不能说就是白去那里实习了,至少和顾老师的关系又好了一步,他是个特别好的人,虽然不热爱运动,但却有着一颗想走户外的心。

接下来便是投简历,面试的循环过程。

遇到了一份很好的杂志,已经到了面试关,但是面试失败了,没能进去,很遗憾;找到一份党报的记者工作,实习了一段时间,感觉不行,受不了和那班政府的人打交道喝酒的感觉,就拒了。

现在找了份的出版社实习工作,出版社里一切的工作,校对、审稿、打杂,什么都在做。这份工作,怎么说呢,还算可以吧,但也不是很喜欢。我还是想做记者,想找份写字的工作,而不是审阅人家写好的文章有没有错别字的工作。

我打算接下来继续找工作,但也不准备马上拒掉现在的这份实习。如果找到了记者的工作,那就不去出版社了;找不到,那就安心在这边呆着吧。

说到工作,我要说一个人,邵鹏。他比我年长几岁,在2011年上半年的时候,我陪他摆了一段时间的地摊,货是他的货,钱也是他的钱,不过我和他一起摆摊,也算是经历过了摆摊的生活。

摆摊失败了,也就是东西没卖掉,亏钱了。不过这段经历让我学到不少。学到的经验我一时半会儿说不出来,但是相信对以后的自己是会有用的。

张爱玲的一句话:“出名要趁早”,让我引申来用做“有钱要趁早”。于是长达几个月的时间,一直在想着要自己做点事情,比如开家连锁快餐店之类。当然,这件事情目前来讲还是很初级的设想。但是呢,任何事情,若是真的开始准备做了,其实是一件挺快的事情。

关于工作,我还想起他跟我说的一段话,他说,他当年毕业的时候,找第一份工作的时候,遇到了一个很好的师傅,让他觉得这个人哪儿哪儿都好,让他心甘情愿的为他做副手。而在这样的心甘情愿中,他受益匪浅。

我盼着自己也能遇到这么一个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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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想再写一篇《生活论》的,后来想想若是关于生活,想写的人太多,事情又多而杂。等下次吧,下次再写。

一定一定。

我现在居然连篇博客都写不出来了。

我这是越来越没耐心了吗?这是为什么呢?

既然全世界都在聊乔布斯……

那么,我也来聊聊……

我昨天去通讯市场买了只新手机。买手机前的那个晚上,我对妈妈说,今天凌晨会有一只新的手机发布,我要看看是不是真的有传说中的只要2200块的廉价版iphone。如果有的话呢,我就再等几天,去买那只手机。

我舍不得花4000多块钱买只手机,尤其是像我这样差不多一年就要因为各种原因(没了,坏了)而换手机的人,我觉得为了一只手机话4000多一点也不值。当然,如果把价格降低到2200块,那它还是一只好手机。

只是,最后没有出这款传说中的廉价版iphone,我也就顺理成章的去买了只安卓的手机。

这说明苹果的产品在我心目中挺不错,只是性价比有点低。不过,也可能是因为现在的我暂时还是个穷鬼。或许等我以后工作了,每月收入能买10个iphone了,也就不那么在乎性价比了。
笑。

我自己没有买过苹果的产品,但我有个苹果的shuffle。是朋友当礼物送给我的。用了差不多两年了,现在依然健在,用的好好的。除了……耳机已经是第三个了。

我还用过一段时间的nano,从朋友那里借来用了长达几个月的时间。给我的感觉很一般,没有shuffle舒服。播放器中间的那个转动盘(我不知道那东西的准确名字叫什么,但是我知道你明白我在指哪个),我一直用不惯。它可以让我迅速的从第一首歌转动到第一百首歌,但是,我很难从第一百首歌转动到第一百零一首。常常一不小心就转过头了。

我不认为这是我的问题,这是产品体验做得不够好的问题。

关于苹果的产品,我能够从亲身经历的角度出发谈谈的,大概只有这么一点。我想说说乔布斯这个人。

挺巧的是,两个月前我读了本乔布斯的传记。时隔两月,但书中的内容回忆起来,依然感觉新鲜。说实话,我不喜欢这个人。这在我开始读这本传记不久就不喜欢了。

他是个不诚实的人,我记得乔布斯年轻的时候,和朋友一起开发一个软件,好像赚了5000美元,然后骗朋友说没赚钱,然后把这5000块钱自己独吞了。还有一次是和朋友一起卖电脑,卖了很多电脑,然后跟朋友撒谎,少报了卖出去的电脑的数量。这样,自己就能多赚点钱。

这两个故事是我读完传记的回忆,若要原文,大概要去翻书了。但是事情,大概就是这么个事情。今天在新浪微博上又读到一个他的故事。

“当时,乔布斯打工的游戏公司委托他开发一款叫“突破”的游戏。48小时后,乔布斯拿出了使用非常少电脑芯片的设计方案。事实上,这全是沃兹的功劳,乔布斯只是在沃兹研发的时候买些糖果和可乐。这家公司最后支付了1000美金设计费。乔布斯告诉沃兹,公司只给了600美金。就这样,他只给了沃兹一半。负责了所有研发工作的沃兹赚了300美金,而乔布斯拿到了700美元。”

还有一件事情,是乔布斯私生子的事情,他生了个女儿,却不承认是自己的。最后被法院判决DNA鉴定,鉴定出来的确是自己的女儿,才每月供给抚养费。

总而言之,这样的事情没少在乔布斯身上发生。

大概是这样的事情,都写在了这边传记的开篇几十页,所以读完这些事情,我一点也不喜欢他。我甚至有点讨厌他。

我觉得他还有点性格缺陷。他脾气暴躁,他在公司羞辱员工,他蛮横专人比黄花瘦政。我不喜欢这样的性格,我喜欢温和而理性的人。当然,你也可以说,正是因为他的蛮横专人比黄花瘦政,方才有魄力扼杀很多创意,而把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到特定的一两点,然后把这一两点做到极致,才成就了如今的苹果产品。这样说我也赞同。“只有偏执狂,才他妈能生存”嘛。某些时候我同意这样的观点,只是我不喜欢偏执狂而已。

上面这些都是说他不好的,其实我也没怎么想说好的,因为今天几乎所有网站所有人都在说他好,说他是神,说他是伟人,说他具有历史的前瞻性。比如一眼便认定了计算机图形界面是未来的趋势,并且事实证明也的确是这样。

这么说吧,我不太喜欢乔布斯这个人,他的性格,他的为人,我都不怎么喜欢。但是,我也认为,大概也只有乔布斯这样性格的人,才能成就如今的苹果产品吧。不过我也在想这么一个问题:应该会有很多像乔布斯这样性格的人,在创业人生的早期,因为不诚信......而失去朋友,失去信任,然后,万劫不复的吧?

得先悲观。有悲观打底的乐观才是真乐观。

应该说开学的头两天遇到的事情还挺多的。第一件事情是,专门用来交学费的银半夜凉初透行卡一直放在杭州的缘故,我的学费也是到了学校之后,才打到卡上的。打得太晚了,没有扣掉,所以只能自己取现金去学校的财务处交钱。

当时跑到财务处,财务处的人说,9号过来交钱吧。

然后,我在6号的时候,钱包掉了。里面有银半夜凉初透行卡,身份证……不过还算好的是,没有丢在别的什么地方,只不过是那天下午的第三节课下课后落在了上课的教室里。等我意识到钱包没有的时候,是当天吃晚饭的时候,我赶忙骑着自行车去教室寻找。当然,结果是没有了。

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下完蛋了,9号的交学费一定是交不了了。第二反应是可能还有救。

我去了监控室,请值班的人调录像。只是结果比较遗憾,我坐着的倒数第三排,居然是个监控都照不到的盲区。后来循着值班的人的建议,又去了保安室。保安室的人说,没有扫地的阿姨把钱包送过来。但是他要了我的电话号码,说,如果明天早上有人把钱包送过来,我就给你打电话。我说谢谢。

然后我又循着保安室的人的建议,去了学校的失物招领处。因为保安室的人说,从去年开始,一般扫地的阿姨捡到在丢失的东西,一般都送到失物招领处,已经不再送到保安室了。

我想起我大一的时候丢了一只手机,也是在教室里丢的,下课后放在桌子上忘记拿了。当时我就是在保安室取回来的。

我又去了失物招领处,那边的人已经下班了,不过其他窗口还有人,他们建议我说,明天早上9点之后过来吧。失物招领处的人早上9点上班。我说,好的。

到了这里,我反而不着急了。我觉得挺保险的,我觉得我会在明天早上在失物招领处拿到钱包的。只是这种话在当时我还不能说出来,我怕说出来就不灵了(看,我在某些时候,还是有那么一点点令自己恶心的迷信思想)。(大概是我真的没有说出来的缘故),我第二天,也就是昨天,果然在失物招领处找到了自己的钱包。也算是不顺利中的开心事情吧。

还想说的一件事情是找工作。

我突然对找工作这件事情很着急。我在大一,大二与大三的实习,都很顺利。顺利到感觉一切都不是真的。所以前段时间,我给壹周的是总监发私信问能不能留下的时候,壹周的总监说不行的时候,我突然就感觉好像一切都回到的起点。感觉一切都得重新来过了。

说实话我还不知道怎么找一份工作,我只是在干着急,瞎着急。

着急吧。着急到我都不想继续把博客写下去了。

早晨的收获

早上起床,躺在床上用手机看新闻,又看到一则这样的新闻:“680元阿迪达斯运动鞋,当当网1元开卖”。当然,这个1元显然不是当当网的本意,是不小心把价格输错而导致的。

看了下新闻后面的评论,什么样的都有,有说商家违约不诚信的,有说消费者不要脸的(因为新闻里说,有个人一下子买了100双。。)类似的新闻过段时间就能见到一次,小到680块的运动鞋,大到几千块的笔记本电脑,在我印象中,都曾出现过价格标错,导致消费者哄抢的行为。

我想了想,还是要把这个问题给搞清楚。否则就会一直糊涂下去。

刚才给一个很优秀的,学法律的同学打了个电话,我问她:一大早,在做什么呀?对方说:恩,在背刑法。。显然,这样的答案是相当靠谱的。

然后我就跟她阐述了一下事情的始末以及我的疑问,她想了想,就把民法的合同给背出来了:“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,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消。”

她说,这种情况,就是消费者与商家之间“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”,并且,对商家“显失公平”的新闻,所以他们可以向法院请求合同的撤销与变更。

她继续说:只要商家的这个价格标错的行为,是不小心才导致的,那就可以取消。

我继续问她:那谁知道这是商家自己不小心的,还是故意把价格标错来吸引消费者的?
她说:如果要深究下去,告到法庭上去解决。那举证的义务也是在消费者那边的。
言下之意就是:商家不需要证明自己的价格标错,是不小心的行为,而不是故意把价格标错来吸引消费者的。这个不需要商家来证明。但是,如果消费者想告赢官司,那消费者需要证明的是:商家是故意把价格标错的。

好像我对举证这个概念的阐述不怎么到位呀,哈哈。不知道你们看懂了没..

总而言之一句话:这类事情,商家是有权把订单给取消的。而我们消费者能做的,就是谴责一下商家真粗心。

话说,我对听到这样的结果还是挺满意的。